原料不偷、時間不偷
-霧峰農會酒莊
四月初,因哲學新媒體的引介,到台北教育廣播電台參與「生活 In Design - 爆潮流」的節目錄製,我設定的主題是「資訊生活:使用者中心設計」。
內容還是以我專注和擅長的領域出發,談資訊生活的設計,以及如何運用「使用者中心設計」的概念來讓設計更貼近使用者。
雖然時間不夠講得很清楚,但算是設計研究所就學這近三年來的心得和收穫,以此記錄。
為(ㄨㄟˊ)人:為人,成為有品格的人
為(ㄨㄟˋ)人:為人,我先為人人,人人當為我
翻譯英文會是 be human, for human?
如果心痛的感覺是這樣,我想我感受到了。
十八歲那年,我被拋棄了。
在這之前,拋棄人的是我。
我以為不管是拋棄人還是被拋棄,都很痛,但前者是文字的痛,後者卻是真正的痛楚。
真實的痛,或許無法清楚地定義級別,但確實會痛,就像手指不小心扎了針般,手或許沒那麼痛,心卻很痛。
痛過。以為,是真愛,所以痛。
不過,哪一段感情不是真愛呢?
其實是,還愛,所以痛。
還愛,所以椎心泣血的痛。
因為還愛,所以我想知道為什麼被拋棄,知道問題,就解決問題,就不會被拋棄了。
於是,我到她上班的地點等她下班,想挽回、想復合、想繼續愛。
我使勁地糾纏對方,擋在車前、背後熊抱,或許爛人就是指我這樣。
我知道,我越想挽回,對方就越想離去,因為,她不想愛了。
但我還愛,所以我痛。
記得,接近一整個月,我足不出戶,窩著、躲著,想著就鼻酸,棉被蓋著就啜泣,忍不住,哭聲不小心就傾洩而出。
我知道,我很糟糕,但我還是不想家人擔心,再怎麼想哭,也一定不能放聲大哭,然而愈發如此愈痛。
這是家庭作業,而看完這部令人疼痛不已的戲劇後,寫這篇心得就是「他」給我的家庭作業。
「鬥陣俱樂部」(Fight Club)是長輩推介要看的影片,爆雷的內容很容易找,稍微花點時間就有。前四十分鐘,只覺得內容無厘頭,全然不知道這部片想表達什麼,於是中斷;今日接續再看,卻越發有趣,一下子就看完。
我不清楚這部片揉合了多少哲理,或許有禪學、道學(我為什麼總是想用某種概念來解釋事物,試圖用某些概念來解釋其他概念,有讓我更清楚事物本質嗎?),或許什麼都沒有。然而,幾個有趣的畫面觸動了我的開關,最有趣的莫如放手開車那一幕,我當下想的是,「因為這是電影,所以可以如此放縱,真實人生呢?(甚至有無「真實」人生呢?)」綁住自己的,是想法、是實體、還是什麼鬼魅?
Tyler 或許是主角的尤達大師,映照著主角所期盼的型體,而從我心中映射出來的角色,是什麼模樣?他一直以來怎麼影響我?上次找長輩時,提到我期望成為的是「跨國工作者」,他問我為什麼,我說「我也不知道,也許是受電影影響,因為那種形象的主角很帥。」如果,有個「成功」的跨國工作者現在就坐在我身旁,他會跟我說什麼?而我察覺得到他在跟我說話嗎?還是早就幫我寫好計畫讓我照實執行就好?
典型的問題型態,就是:女友問「你到底想過什麼樣的人生」啊?
長輩雖然跟我說了不少,不過我想到的是《夜巡者》,一個情境,不同脈絡下的處理方式。從第一層看,你只要隨心所欲回答就好;從第二層看,你需要瞭解女友的喜好,回答她感興趣的答案(取得芳心);從第三層看,會是什麼?超過第三層所代表的脈絡意義又是什麼?我們怎麼練習回答不同脈絡層的答案。
所以,怎麼練習(或練功)?怎麼知道你在哪一層脈絡下?
到菜市場。
有教我們挑菜、挑魚、挑水果的知識,根據這些知識,我們可以認為我們所挑選的食材都是相對完美的。但是,如果這菜是種在一處滿地瓶罐、垃圾、保麗龍的農地裡;這魚是補獲自銅綠、油漬的大海裡,那麼食材還完美嗎?
更如「池上米」為人們塑造的想像,只要關鍵字出現,我們就自動補上遺失的環節,想像這米出自好山好水的美麗大地,然後在金黃閃耀的稻浪後被收割儲存,接著就到消費者的手上。但如果這些想像的環節都與真實不符,那想像和真實間的落差該怎麼被揭露?該怎麼處理?
從一開始,這就是一場爾虞我詐的集合,只是在不斷流動的謊言中,卻逐漸建構出真實。
6/17-18,因學生身分之故,辦了一場「國際」性的活動,當然,一點也不國際。雖然如此,我仍然想藉此活動談論兩個主題。
一是「設計教育的困境與轉機」,題目起源於「為什麼設計教育必須改變?」這篇文章,以及我個人的觀察。早前,我是接受管理學院(及資訊學院)的養成教育,在管院/資院的課程設計上,各學系雖然專業領域不同,卻仍有部分課程重疊,例如雖然就讀資訊管理的我們偏重於資訊知識的專業領域,但我們卻無法棄絕「管理學」、「行銷學」、「會計學」等基礎學科而只專精於資訊領域。然而此次到設計學院這不同學門混搭的經驗,赫然發覺設院並無太多共同基礎學科,以致於各學科之專業分工太細緻,造成學科間無法溝通,例如建築與室內設計就不太能跨域到數位媒體設計1,而數位媒體設計也不夠理解「數位」的流動概念,以致於只能成為視覺傳達設計系的輔系。
花兩百元買了兩張刮刮樂,其中一張中了兩百,又換兩張刮刮樂,其中一張又中了一百,再換一張刮刮樂,完。
對消費者而言:花了兩百元。
對券商而言:販售收入五百元,其中三百元待兌換(利潤可能是五十元?)
對銀行而言:販售彩券時已計收入,兌獎時是怎麼入帳的呢?
對經濟而言:銀行販售彩券計一次收入、券商販售彩券計一次收入,所以是?
對我而言:我很好奇,花了兩百元,利得三百元,看似總額五百元的經濟,實質中,真正看到、摸到且支付的不是只有兩百元嗎?那額外的三百元是怎麼產生的?又流向哪裡去了?整個經濟體有因此額外創造三百元的價值嗎?
用操作型定義來方便接近你所要描述的現象,必須要記住這只是一個「方便法門」,並無法窮盡現象的本質;你得同時兼用思考、描述、體驗等諸多方法,手腳並用、匍匐前進,才能真正掌握一些「更為接近本質的東西」。
從 '11 年的信件中看到這段話,突然間發現當時的這段句不只回答了當時的問題,也回答了現在所面臨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