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心痛的感覺是這樣,我想我感受到了。
十八歲那年,我被拋棄了。
在這之前,拋棄人的是我。
我以為不管是拋棄人還是被拋棄,都很痛,但前者是文字的痛,後者卻是真正的痛楚。
真實的痛,或許無法清楚地定義級別,但確實會痛,就像手指不小心扎了針般,手或許沒那麼痛,心卻很痛。
痛過。以為,是真愛,所以痛。
不過,哪一段感情不是真愛呢?
其實是,還愛,所以痛。
還愛,所以椎心泣血的痛。
因為還愛,所以我想知道為什麼被拋棄,知道問題,就解決問題,就不會被拋棄了。
於是,我到她上班的地點等她下班,想挽回、想復合、想繼續愛。
我使勁地糾纏對方,擋在車前、背後熊抱,或許爛人就是指我這樣。
我知道,我越想挽回,對方就越想離去,因為,她不想愛了。
但我還愛,所以我痛。
記得,接近一整個月,我足不出戶,窩著、躲著,想著就鼻酸,棉被蓋著就啜泣,忍不住,哭聲不小心就傾洩而出。
我知道,我很糟糕,但我還是不想家人擔心,再怎麼想哭,也一定不能放聲大哭,然而愈發如此愈痛。
我以為,什麼都會變回原貌;我以為,睡醒就什麼都恢復。
幸運從未站在我這邊,因為我睡醒只能眼白白瞪天花板,我知道,一切都沒變。
我拼命找事情做,系學會、社團、打工,時間可以治療一切,至少我的朋友都這麼說。
我以為,很愛她。
然而真實卻總是殘忍的過份,因為另一個她走進我的心裡,曖昧的情愫很快把她擠出我的腦袋,心的裂痕也很快的被修補了。
於是,本以為要播放一年的悲劇,卻成了鬧劇草草下檔。
再回首,或許我會說是獅子座個性使然,好面子不甘被拋棄,無論如何都想挽回,直到是我拋棄。
剖析自己,也許很難;但,其實,更難的是,接受被剖後的自己。
接受,因為還愛,所以會痛。然後,知道還愛,所以放手。
放開,才終於知道「愛」是什麼。
致,最好的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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