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學期選修中等教育學程的課程,某次課程有同學播放一段立院打架的影片(當時在商議 ECFA 案),然後問我,「如果學生問你對打架這件事的看法,你會怎麼回答」。
停頓許久,我沒說出答案。
「我也會選擇用打架來解決問題。」在我心中確實有個答案,只是這個答案顯然不符期待。但,如果你明知有個法案通過將影響許多公民,然後在「少數服從多數」的框架下顯得無能為力,那麼,用拳頭來解決問題似乎是個有效解,我著實不知道連我自己都不能提出更好的答案,我又如何可以恬不知恥地說暴力是不好的行為。
「我確實沒辦法提出比打架更好的解決方法,但我相信你們,可以努力去嘗試用更好的方法去解決問題,實踐公民參與。」
註:據同學說,日治時期「醫師」是指通過考試核可的醫護從業人員,而「醫生」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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