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北定居那幾年,無論在職場還是社交場合,多數人似乎都習慣以英文名字相互稱呼;不過,我通常不會報上英文名字,說是習慣也可,說是刻意也行。這其實也不值一提,只是今天突然想起自己英文暱稱的演進,便想著要書寫一番。
最早的英文名字,是在小學參加英語補習時,那時的老師幫我取名為 Frances(有這麼少字母嗎?小時候怎麼覺得這名字落落長!)。為什麼是這個名字?我也不知道!反正,上英文課就習慣叫英文名字,我也需要有個英文名字,然後就剛好被指派這個,至於老師為何覺得我適合這個名字,我也不知道!
基於對英文的「不」喜愛,補了一段時間後就沒再繼續了。再次進補習班已經是國中的事情了,那時報出自己的英文名字,孰知當時的老師覺得太拗口,遂幫我改成 Frank,說是比較簡單、好記。這次的英文名字總算有原因了,有進步。
不知為何,我似乎不喜歡前述的兩個英文名字,因為我私下並不會把「它」當成是自己的一部分。正因為這樣的心態,在大學時,我又換了次名字。有次在火車站前遇到摩門教徒前來搭訕,問我有沒有興趣學英文,那時其實是有想要精進自己的英文聽說能力,立馬表達強烈的意願。隨後,對方問我有沒有名字,我心裡雖然想到 Frank,但回答的卻是「沒有」(可能我打從內心不喜歡這個名字)。結果,好心的教徒認真地想了一下後,就說,「那我以後叫你 Eric 好了,我覺得你適合這個名字。」
嗯,比起前兩個名字,這次的名字總算更有意義了,但我卻沒追問為什麼覺得我適合叫 Eric,說不定會得到非常匪夷所思的答案。結果,我只參加兩次活動,就拋棄摩門教的朋友了。:P
Eric 很好,也是我比較喜歡的名字,但為什麼我還是不把這個當成自己的英文名字呢?跟被賦予 Eric 這名字差不多的時期,那時我正在迷玩「萬王之王」這款 MUD 多人線上遊戲。玩這類遊戲通常喜歡同時創建多隻角色來練功,但建立帳號就要有名稱,想當然爾,一般常用的英文名字早就被註冊了,舉凡 Frances, Frank, Eric 等都輪不到我。
不知道是身為什麼的堅持,我又不想隨機抽取英文字母來自創名稱,一來是不好記,二來沒什麼意義。於是乎,我拿起英文辭典隨手亂翻,隨機找尋英文單字來當名字用,其中一個印象深刻的單字是 aster(紫菀花,其實我從未看過這種花)。後來,這個單字被我表哥拿去當他的英文名字了(扼腕),這單字雖然好記又好唸,但它終究不屬於我。
另一個,則是一直延用至今的 gloom(幽暗之意)。鑑於當時有搞自閉現象,喜歡內心帶著些晦暗的情緒,喜歡陰晴不定,就覺得這單字真是適合當刻的我。而且挑非慣用單字來當網路暱稱的好處是,比較不會被別人搶先佔用,而且單字本身又極具意義,所以就一直使用至今。
不過世事總不是那麼順利,雖然國內網站使用 gloom 當帳號名稱的人不多,但到面對全世界的網路服務時,就又搶用不到這個名字了。隨後一想,如果後方加上姓氏呢,於是 gloomcheng 就變成我常用的網路暱稱,延續至今。
拉回到現實生活的英文名字這件事,Gloom Cheng 看來是我的英文名字,我也可以大方地跟別人介紹這個名字,但為何沒有這麼做呢?其一,因為常有人不認識 Gloom 這個單字,不會唸(還有朋友說讀音像 Gollum,我也這麼覺得);其二是我不覺得這個單字像是會用來當名字;其三是反正介紹我的中文名字就夠了。
這就是我的英文名字的由來。以上。
後記:看到有篇討論華人取英文名字的文章,有趣!值得一看。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20604/52748.htm
Comments2
第一次聽你簡介你的名字來歷耶。 XD
第一次聽你簡介你的名字來歷耶。 XD
但我們認識時你的帳號好像是別的字,害我一度以為我該喊你小桃學姐(羞)
MOMO 醬嗎?這又是另一則故事了 XD
MOMO 醬嗎?這又是另一則故事了 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