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,所謂的「真相」壓根不存在。
我們總是被教導,要客觀、要公正,然而其實根本無法真的客觀、公正。不是因為我們生來心就偏頗,而是我們本來就只會從看得到、感受得到的細節來認識事物。
一個產生爭執的事件,事後諸葛說事件關係人都有錯或都沒有錯,並不是客觀、公正,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瞭解事物的全貌,僅管是當事人,也無法瞭解事物全貌。
我們只會挑對自身有利的細節,加以強化,然後塑造出所謂的真相。甲方描述的過程,是真相;而乙方描述的過程,也是真相,把兩者描述的過程總合起來,還是真相。所以真相具有太多面貌,我們僅是挑選其中一個真相來相信、來跟隨。
最後,多數情況下,我們總認為真相只是彷如被雲霧遮敝,只要努力拂去即可一窺究竟。然而實際情況卻是,真相根本不存在,如同「羅生門」一詞所告誡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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