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lya,我有那麼一點點可以追上你了嗎?
「走出你自己的道路吧!」我猜你可能會這麼回我
當前 NFT 除了運用在「數位藝術品」外,另一個常見的情境是「賦能」(empower),或可視為是行銷宣傳的手段之一。因此,如果目標是要產生話題、引發討論,那確實發行 NFT 應可收到一定的效益,但關鍵是在於「要賦予收藏者什麼能力?」
就近期的案例來分析,有如嘟嘟房發行的 NFT 提供免費停車 1、全家超商發行的 NFT 則是提供免費咖啡 2、頂呱呱發行的 NFT 則有機會抽中終生八折優惠的服務 3。前述的任一案例,都可以發現目前在商業運用上 NFT 主要還是在強化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,也就是「深度會員」。
是以,對政府機關來說,如果沒有先設定好「目的」就冒然用文化資產的形象來發行 NFT,在獲取效益前,可能會先面臨以下困境:
疫情發生後,大家都思考可以如何數位轉型,然而,沒有數位人文的支持,終究只能想出不恰當的類比成果,而非真正的轉型。相較來說,用 gather.town 或 Minecraft 就滿貼近數位原生代對數位的認知。
過了四十載寒暑,原以為此生大概就是如此了,卻沒料到「病毒」居然造成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而且變化速度之快,讓早年養成的經驗法則一瞬之間就無效化了。
總覺得還沒達到「三十而立」的目標,轉眼間,已經走進「四十而不惑」的分界嶺了。不知道是否這個數字真的有魔力,還是歲月的積累終究會產生質變,對於人、事、物的感觸和想法,漸漸的,可以意識到自己心境的轉變,甚至可以區辨出二十歲的自己會怎麼做、三十歲的自己會怎麼想,於是,開始覺察到自己確實長大了。
我曾經詢問過一位長輩:「我常常把事情搞砸,為什麼還是會想跟我合作?」,長輩回我:「因為我知道你最糟的結果是怎樣,而那些最糟的狀況發生的時候,我都還可以補得上破洞,但我要的是你那些我沒有的能力,所以就還是找你合作。」担白說,因為年代久遠,我描述的對話內容當然溢美於真實對話,只是想藉此對話帶出當年我的疑惑,其一是「到底什麼是合作(明知事情會做砸還要做)?」,其二是「我以後也可以這麼睿智嗎?」
幾年過去了,對於上面的問題,我開始有些體會,也有能力用不同的角度來思考、拆解,只是我沒機會再回頭詢問長輩。人生中,有許多事情的結果都跟這一樣,我們只能經歷,只能根據當下的決定來選擇我們要體驗哪一種過程,無法究其是否有不同的結果,無法追尋真正的答案。我們能做的,只有隨著歲月的增長,重新去體會同樣字句所帶來的不同感受;我們可以查察的,只有自己的那不斷悸動的心靈。
未解的恩仇
何以笑泯之
中午看到一則新聞報導,有位先生因為跟太太吵架想要輕生被阻止了。看到這新聞,突然有個疑問,該位先生被救之後就不會再起輕生的念頭嗎?有時候,總覺得有些事並不是不能輕易嘗試,而是怕一旦起心動念了,就再也無法止住念想了。
似乎很像 Inception 描述的世界?